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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音乐

谁的好声音?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独家版权之争的背后

Vicky Xiao

发布于 2013年7月13日

真实生活远比电视剧复杂,哪怕是以“好编剧”、“好演员”知名的真人秀节目中国好声音。

在开播前,一场纠纷就已经引起了各方口水,而无辜中枪的是各自花费巨资购买了独家音频版权的百度音乐与酷我音乐。

在双方都兴高采烈地发布了“我们拥有好声音独家网络音频哦”的微博后,酷我音乐和百度音乐才震惊地发现“撞了车”,然后就是言辞激烈、针锋相对的声明,并放出自己在版权局网站上的登记链接以验明正身,还严词称,除了自己,其他家都是盗版和侵权,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而他们背后版权代理公司与节目制作方灿星的纠纷,也开始浮出水面。

百度称,他们的版权授予方是好声音第二季的权利人梦响强音文化传播公司。而好声音的官微也做出了表态,他们转发了百度音乐的微博,并表示,“第二季中国好声音独家音频版权只在百度音乐”。

而酷我音乐则与授权方星云乐众文化传播公司一起召开了发布会。星云乐众称自己在第一季时,就和灿星签署了好声音音频、视频和图文的独家版权转让合同,这一合同的有效期截止2014年7月9日,并展示了相关合同的影印件。星云乐众常务副总裁赵铮说,由于合同已经签署,在这期间,哪怕是灿星自己,也是没有权限再进行版权售卖的。

那为什么还会冒出一个梦响强音呢?星云乐众描述的一个“小插曲”似乎能解释这场李逵李鬼闹剧产生的原因:

此前,灿星曾向星云乐众发函称,自己未能取得荷兰版权方关于好声音模式的授权,所以原协议无法继续。不过,星云乐众却了解到,灿星已经在销售各路版权了,所以他们要求灿星出示荷兰版权方与灿星解约的文件,但事情最终不了了之。“我们不认为那个函电具有法律效应。而且如果灿星的函电成立,那么好声音是播出不了的,因为灿星没有拿到(荷兰的)授权。”赵铮说,“而灿星对梦响强音的授权,签署时间晚于对星云的独家转让,故星云不承认。”

星云和酷我都表示,在考虑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酷我音乐数字音乐总经理曾莺还称,因此受到的损失,还将追溯荷兰原始版权方相关责任。

百度方面也毫不松口。他们在接受采访时告诉PingWest,一定会保障自己作为独家版权方的权利,并且已经向大部分音乐网站(包括酷我在内)通发了律师函,一旦遭遇侵权,就将启动相关程序。

事件的焦点灿星,目前还没有正式对此事作出回应。

不管事件的真相是制作方灿星“一女二嫁”,还是版权代理公司违规操作,正如赵铮所说的,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都是这场“独家正版”之争里的受害者,如果双方针因此对薄公堂,甚至还将牵扯上从梦响强音手里购得独家视频版权的搜狐视频。

虽然双方都不肯透露具体的版权购买价格,但是考虑到第一季曾带来的巨大流量和第二季曝出的天价冠名费广告费,要在众多音乐网站的虎视眈眈之下抢得这个“独家”,费用想必不会低。而酷我数字音乐部总经理曾莺也告诉我们,光是好声音第一季歌曲的播放,就占到了酷我歌曲播放量的10%,所以,对他们而言,这次的音频版权不仅仅动用了内容采购的费用,还包括品牌推广的预算。

到现在,第一期节目已经播出,酷我和百度也已都放出了相关音频的播放和下载,“独家”变成了“两家”,不仅节目效应所带来的巨大流量将会被分流,整件事带给双方的,恐怕也是品牌上的负面影响。高价买来的独家,却变成这么个结果,恐怕双方都没有想到。

和之前视频网站之间你起诉我这个节目盗版、我起诉你那个节目侵权的闹剧不同,这次看似刀光剑影、你来我往吵得热闹的酷我和百度,其实不过都是遭受了版权方和版权代理公司之间纠纷的池鱼之殃。野蛮生长了这么多年,在中国数字内容正版化的道路中,互联网公司们好不容易才养成对版权付费的习惯,但是这个市场的无序,却也许会让他们陷入新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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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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