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5月30日放出一个在线表格,用来让人们提交申请,随后这家搜索引擎巨头会根据申请来删除个人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全部搜索信息。短短一天内,根据AFP的报告,Google已经正式收到了来自欧洲居民的12000多个请求,要求行驶他们的“被遗忘的权利”——目前该权利只对欧洲居民有效。
相对于互联网时代一旦任何东西放上网络后,就永远有迹可寻不可能彻底被删除,“被遗忘的权利”指的是,人们也应该享有从网络上删除与自己相关的电子信息的权利。该权利起源于这样一个案子:一名西班牙人在谷歌搜索中,发现了自己房屋被银行收回拍卖的信息。他认为这样的搜索结果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要求谷歌删除相关搜索结果。欧洲法庭在5月初对此做出了裁决,判定西班牙人胜诉,这意味着欧盟居民今后在互联网隐私方面,有了相关的法律判例依据。
本周五,Google根据案子的结果,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电子表格,让想要删除个人信息的用户提交申请。Google表示,他们会逐一检视每个提交的申请,并且对请求是否符合欧盟法院提出的一些行驶“被遗忘的权利”的标准做出判断,以此来决定是否接受或驳回一些请求。
对于该判例的结果,及可能对Google造成的长期结果,Google在一封新闻信中表示,“这个判决对搜索引擎和网络出版商来说,令人失望。”
题图来自Huffington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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