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只在乎我的歌出来不红。这件事情会让我非常失望,特别难过。如果是说笑话包袱没响,我没有任何的感觉,这很正常,因为我不是干这个的。但是近两年,我觉得做歌红不红这件事儿也不重要了。时光太荏苒了,岁月如刀,刀刀抽你肋叉子上,让你觉得,哎呦,差不多得了,怎么都是过。
大众都喜欢有深度,感觉特别有情感撞击的那种歌,我特别拒绝,尤其现在我更拒绝在歌中有任何情感和思考。音乐对于我来说就是开心,让大家高兴就行了。我特别反感那种情感,特别像电视直销跟机场成功学,都是假的。
我岁数大了,我都30多岁了,我为一爱情,或者谁又离开我了,或者我又喜欢个谁,我至于那么痴情吗?
我不像汪峰那帮,还有许巍那帮,都他妈快50了,还迷茫,有什么可迷茫的。北京就是因为天儿不好,所以看上去老感觉不知道要去哪儿。你孩子也有,也有钱——他们就是营造那种气氛。当然人家就是觉得写歌就一定要通过一些思考,让人弄完都有后劲儿。我本身生活不是那样,我又不想骗大家。我一直认为那种东西是我没有经历过的,我写那种东西就是虚伪。
“案例表明,年轻、孤独、内向、缺乏任何正常社会交往的机会的人,更容易沉溺于窒息带来的快感和幻觉中。 ”
回到家后,我冲了个漫长的澡来让自己消化这段时间经历的一切:比起深藏在小黑屋里、只能在法医学报告见到的 “性窒息” ,这样的“濒死体验” 虽然也与 “性” 脱不了干系,但无论是传说中神乎其神的快感,还是濒死时产生的 “大彻大悟” 的幻觉,其实更像对都市孤独症最极端的解药:无聊?窒息感是合法的毒品。活着没什么意思?那就死一死试试,反正也会醒过来。对人生有很多困惑?去濒死幻觉里找找答案。
这次濒死体验助理的工作除了在我腿上留下经久不散的淤青以外,也让我有了长期后遗症:我再也没法坦然面对人的呕吐声了——每次在回家路过附近的夜宵一条街时,路旁拼死拼活抛洒呕吐物的人们总让我想到那个昏黄的雨夜里,一次次通过濒死来寻找生命意义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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