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又一次进入了我们的视野。6月21日上午,快播起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2.6亿罚款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腾讯作为举报快播侵权的原审第三人也参加了此次庭审。
先来做个简单的回顾: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以快播涉嫌侵权腾讯为由,向其开出2.6亿元罚单。罚单称,快播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获得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罚款数额系非法经营额的3倍。
收到罚单后,快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深圳市监局,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快播的理由是,自己属于技术中立性质,仅提供搜索、链接等工具性服务,对被链接作品是否侵权不知情,不存在主观过错;而且,在腾讯发出侵权通知后,快播即采取了删除措施;快播还表示,即使侵权,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深圳市监局无权处罚;另外,快播对执法取证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处罚是否过重也有异议。
深圳中院经过一审审理,驳回了快播的诉讼请求。快播不服,即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也就是开头的场景。
你是不是还对上一次刷爆各种头条的快播庭审有印象?不过,那一次是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也就是“快播涉黄案”,和这一次要区别对待。现在,从各种渠道的信息来看,“快播涉黄案”仍未宣判。
本次庭审上,快播的律师依然语出惊人,律师称,快播与腾讯是竞争对手,虽然是小公司,但是技术上很先进,本案仅仅依据腾讯这一利害关系人的举报和提供的证据就做出如此重的处罚,等于帮助腾讯清除了一个竞争对手,并且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

腾讯的律师则回应称,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仅仅是腾讯一家,其侵权对象是全行业的正版版权内容,快播从未花过一分钱购买正版版权,而且,“上诉人不具有资格成为第三人(腾讯)的竞争对手。”
新浪科技有对此次庭审的图文直播,如果想回顾庭审过程可以点击这里查看。
最终,法庭宣布本案择日宣判。
不管是之前的快播涉黄案,还是这次快播起诉深圳市监局,庭审都有很多值得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执法部门学习的地方,关乎程序正义、网络中立以及对新技术的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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