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West品玩12月27日讯,近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损失25万元,及维权支出2.5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与今日头条存在竞争关系,百度公司涉案专题内容,包括了虚假信息传播及误导性信息传播两大部分。从涉案专题的题目设置、导语文风到子专题的题目设置及文章选取上看,均是针对今日头条负面性的评价引导。本案涉案文章部分由百家号作者发布,部分为百度转载,还有一部分百度声称百家号作者发布,但无法提供作者信息。
法院分别针对几种行为的不同侵权形态,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公开传播涉案商业言论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今日头条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构成了商业诋毁。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传播涉案专题;并在“百度网”及手机“百度”APP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公开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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