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玩6月22日讯,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今天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规范共包括十八条,涵盖“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等重要内容。
规范中明确,对需较高专业水平的直播内容,如医疗教育等网络主播应有执业资质,直播平台应进行审核备案。不得恶搞、丑化英烈,不得用换脸技术对英烈等进行伪造、篡改。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
0 条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