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第一铁律:无论你说什么,多数人对你的印象还是主要根据头像。
我能想出很多对社交网络的吐槽,它让人变得肤浅、自恋,甚至会党同伐异。不过,社交网络也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尤其是最近的两件事,社交网络显示出了它不可替代的能量。
1.
18岁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外出打工,却遭遇了最痛苦的经历:被人贩子拐走,遭人凌辱,最后被卖到太行山深处一个小山村,卖给了一个比她大6岁的不识字的羊倌。之后,郜艳敏逃跑一次,被抓回来暴打;自杀三次,每次都被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这个听起来让人愤怒又心酸的故事最后成了一个“正能量”的典型,因为是在村民、当地政府,甚至郜艳敏的父母都成了帮凶的情况下,绝望的她找到了一点寄托,成了那个小山村唯一的老师,而且一当就是20多年。
当地报纸发现她,把她当成“最美女人”;她当选感动河北人物;事迹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直到2013年,最早发现郜艳敏的报纸还把她当成“最美乡村教师”的候选人。
似乎所有人集体撒了个癔症,把郜艳敏的悲惨遭遇编织成了华丽的故事,感动着自己,掩盖了犯罪、丑恶和苦痛。
最近几天,事情突然有了反转。社交网络上,有人翻出了这个报道,“这到底传播的是什么价值观?”顷刻间,所有人都如梦初醒,质疑、愤怒不绝于耳,要求严惩罪犯及渎职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今天,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回应:“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终于,这个巨大的荒诞开始回复一点正常。
当年就没有人质疑吗?事实上,早在2006年,就有多家媒体要采访郜艳敏,但当时的情况是:凤凰卫视作者的拍摄资料被当地某部门人员强行洗去,《半边天》摄制组希望带郜艳敏去北京做节目,但镇领导对下岸村支书下了死命令:“如果《半边天》带走了郜艳敏,就撤你的职,开除你的党籍!”
这次突然的舆论反转几乎完全仰仗社交网络,因为在社交网络上,他们无法再阻止有人站出来揭开华丽的故事下的苦难和荒谬。
2.
7月26日,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30岁的母亲向柳娟带着儿子乘扶梯时,因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身亡。
商场的保安摄像头拍下了这个过程。最后时刻,向柳娟把不满3岁的儿子推到了安全地带。
最早发布这个消息的是向柳娟丈夫的妹妹,她选择了在微博发声。原因是:
商场封锁现场,我们联系的媒体失联,即使有心到场,也被工作人员拒之门外。
楼下各百货专柜还在营业,夺命的扶梯还在运转,正在购物的人们丝毫不知道楼上发生了惨剧,没人知道惨剧会不会再次发生。
现在,对事故的追查还在继续,公众对商场、电梯生产企业,以及乘坐电梯安全知识的关注一直没有降温。官方的新闻机构加入了谴责的行列,《人民日报》在头版的评论文章中说到,“但对公众而言,事故发生后必须要有’责任追问’。”
如果在几年前还没有社交网络的情况下,这样的事件恐怕完全会是另一个走向。其实即使是今天,还有媒体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关注其他的东西:

还好有社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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